下回你要是被老闆抓到上班的時候上臉書,你可以告訴他,你在幫警察找通緝犯。

美國一個性侵犯,因為同居女友不甘寂寞,上臉書而洩漏行蹤。

29歲的(迪蘭)因為性侵案被通緝,和女朋友藏匿在維吉尼亞,女友躲在家裡,可能是悶得太慌,上臉書殺時間,不過她顯然有點白目,竟然上當地警察局的臉書網頁按讚,警局透過訊息留下的位置標記,找到他們窩藏的地點。

這不知道算不算是遇人不淑,迪蘭因為交到白癡女友,曝露行蹤,鋃鐺入獄,假使獄中可以使用臉書,他第一件事,應該就是把女友從好友名單中刪除。

本文出自網路創業達人網事通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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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ephen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